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稳定,人民就幸福安康。”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结束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到“人民”这个词汇。我们应牢牢把握党和人民关系的“五个一”特征,进一步增强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自觉性、坚定性。
党和人民在目标追求上具有一致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号召“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些重要论断无不表明,我们党与人民有着共同的目标、一致的追求。
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使命。90多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前仆后继、顽强奋斗,把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变成日益走向繁荣富强的新中国,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
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这就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以及所有党员,都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所定目标、所作决策真正符合人民的意愿,获得人民的认同、支持和拥护。
党和人民在思想理论上具有一体性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思想上的统一是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党的一切理论都来源于人民,来源于人民的生动实践,反过来,我们党的理论又要教育人民、引导人民。因此,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理论武装,党和人民都是一种教学相长、互动提高的关系。
从理论创新看,要植根人民。我们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指引人民推动社会进步、创造美好生活的科学理论。只有不断汲取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之永葆旺盛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
从理论武装看,要教育引导人民。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的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所以,要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也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之中,团结和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
党和人民在治国理政上具有统一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些重要论断指明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三者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与人民在治国理政上的内在统一性。
从党的角度讲,要始终牢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更好地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从人民的角度讲,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自己的事业,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因此,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确保党与人民在治国理政上的内在统一,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保证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推进,努力实现“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目标。
党和人民在利益归属上具有唯一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党章》指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利益归宿具有唯一性。
对党而言,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所有工作都要将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作为检验党的工作是否有效、是否对路的唯一标准;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每一个党员都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对人民而言,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既然共产党员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人民、所取得的一切利益都是人民的利益,那么,人民就应该和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定不移跟着共产党走,真正成为党的坚实执政基础。
需要强调的是,《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说明党员可以也应该享有个人利益。党员同志只要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进而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党和人民在团结奋斗上具有一贯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团结奋斗是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是一以贯之的永恒主题。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党的十八大决定,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必将使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牢固,进而引领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共同奋斗。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