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3月,《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步入法制化的轨道。
2004年 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同年,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出台。
2005年 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现代农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2006年 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提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提出,龙头企业集群有大发展;农产品加工水平有大提高;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大突破;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有大提升;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有大进展。
2007年 3月,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提出争取每年新增乡村旅游就业30万人以上,间接就业150万人。
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我国第一家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挂牌营业的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吉林省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成立。至此,我国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宣告诞生。
2008年 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7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提出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到户,承包期为70年,期满可以续包。
2009年 全国第一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立。
2011年 中央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达到7.5亿元,各省经费增长也很快。目前已有30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专门制定了促进合作社发展的文件。
2012年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起来,能够把分散的生产经营变为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创新流通方式,推动龙头企业集聚,加快技术创新等要求。
(本报记者陈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