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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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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本土信用评级机构的国际金融话语权

    作者:蒋超良 《光明日报》( 2012年11月04日 10版)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际信用评级市场的垄断格局饱受批判,重建国际信用评级体系呼声渐起,为我国发展本土信用评级机构打开了重要的时间窗口。我们应抓住机遇,打造适合评级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激发评级机构发展的内在动力,积极推动本土评级机构做大做强。

     

        做强本土信用评级机构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从国际经验看,有力的制度安排十分关键。国际评级行业的发展历史表明,美国三大评级机构做大做强的根本原因是特许权。197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可穆迪、标普与惠誉三家机构为“全国认定的评级组织”(NRSRO),并规定外国筹资者在美国金融市场融资时必须接受NRSRO评级公司的评估,由此确立了三大机构的垄断地位。

     

        从外部机遇看,当前国际评级巨头面临压力较大。本次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纷纷反思和检讨过早开放评级市场和没有加强监管所带来的问题,对美国三大评级机构的指责与质疑形成了强大的国际声浪。

     

        从市场需求看,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发展空间巨大。2011年,我国非金融企业融资规模12.83万亿元,其中通过债券市场净融资1.37万亿元,占比10.6%,同比上升了2.7个百分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直接融资占比将持续提高。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拓宽,必将为信用评级业务带来巨大的市场潜力。

     

        从发展基础看,本土评级机构初具实力。近年来,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势头良好,目前法人机构近80家,评级专业人员超过2000人。没有外资背景的大公国际2010年7月成功独立发布了首批50个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报告,2011年11月接受白俄罗斯委托为其提供主权信用评级服务。迄今已有十余个国家和机构向大公国际咨询委托评级的合作事宜。

     

        本土评级机构的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本土评级机构市场份额被外资机构侵蚀。目前,美国三大评级机构采用股权或技术合作的模式实际掌控了中诚信、联合、上海新世纪三家本土主流信用评级机构,市场份额超过三分之二。大公国际市场份额从2004年的40%下降至2010年的20%。短期内,三大评级机构对资本市场的深远影响难以消弭,信用评级领域以三大评级机构马首是瞻的主流意识无法改变,市场竞争态势不容乐观。

     

        二是国内信用评级业务发展受制于债券市场的成熟度。首先,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规模偏小。从国际比较来看,2011年末,美国抵押品支持债券、资产支持债券及公司债合计18.5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122%;我国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4.9万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仅为10.4%。其次,债券市场产品不丰富、发债门槛高。由于获准发债的企业数量少、缺乏差异化的风险特征,信用评级难以发挥其风险揭示作用,本土评级机构缺乏足够的评级实践和结果检验,以“声誉资本”为约束的行业自律形同虚设。

     

        三是评级监管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国务院2011年批准央行作为信用评级行业的主管部门,但信用评级法律体系和监管政策不完善的现状仍未改变。例如,无针对信用评级的专门立法,长期以来的多头监管导致相关法规缺乏一致性和协调性,部分领域的监管依然缺位或存在空白。

     

        四是评级技术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经营时间尚短导致历史数据及经验积累不足,研发投入少、人才流动性高导致研发力量相对薄弱,本土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技术和方法与国际评级机构相比仍有显著差距。从评级技术看,本土评级机构尚未建立具有一定适用性的成熟的数据分析模型;从评级方法看,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尚未形成针对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不断更新的评级方法论。

     

        五是本土评级机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一是“发行者付费”模式隐含利益冲突。除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外,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均采用“发行者付费”的经营模式。信用评级机构的逐利性使其有可能向发行人妥协,出现评定级别偏高等问题。二是本土评级机构收入结构单一。作为评级巨头之一,穆迪2011年的非评级业务收入占比达31.2%。相比之下,本土评级机构对评级收入依赖过重,在评级市场规模较小的情况下,容易导致以高评级、低收费为筹码的恶性竞争,影响评级机构的公信力,并挤压其盈利空间。

     

        如何支持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做大做强

     

        其一,从政府支持与监管规范入手,打造适合于评级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一是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信用评级市场容量。二是增强市场对信用评级的关注与重视。统一认可我国市场上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扩大信用评级的使用范围。三是规范信用评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完善信用评级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市场评价机制、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入手,确立统一和权威的信用评级监管及协调机制。四是强化有利于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发展的制度建设。五是从控股比例、业务范围、行业限制等多个方面规范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发展。

     

        其二,从评级机构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激发本土评级机构快速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是完善评级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操作流程、严格的评级规范及员工守则、完整的评级业务档案、严谨的评级审核及后评价制度。二是改进评级技术和方法。促进评级机构与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交流合作,加强评级人才培养和评级技术研发;引进国际先进评级技术和管理经验,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评级方法及模型。三是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信息数据库。确立信息积累制度,充分利用业务渠道及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库资源,为研究信用风险特征及迁移情况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探索能有效化解利益冲突的经营模式。五是加强公司治理建设。

     

        (作者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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