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我国中医药事业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进展。
过去的十年,中医药改革发展开创了新局面。党和国家更加重视中医药工作,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将《中医药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中医药发展列入了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了国家重点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医院、贫困县中医医院、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等建设项目。据统计,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共安排支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等领域的专项资金170亿元。同时,地方党委、政府也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将中医药发展列入了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已有12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召开了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会议,20个省(区、市)出台了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文件,各地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中医药的投入,普遍设立了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
过去的十年,中医药改革发展抓住了新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颁布实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我们紧紧抓住机遇,把中医药事业发展融入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医药卫生改革发展大局中去,积极参与医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中,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并根据中医药的特点,对中医药实施倾斜政策。如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均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了定点机构,将中医药技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纳入报销范围。有些地方还在报销比例上给予优惠;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坚持中西医并重,基本药物目录中,既有西药,又有中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将中医服务项目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给予经费补贴。深化医改以来,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受惠面显著扩大,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为增进人民健康,开创中国特色卫生发展道路作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的十年,中医药改革发展理清了新思路。在总结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中医药事业有益经验和成功探索的基础上,确定了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运用中医药整体观、系统论的理论,学习借鉴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出了“整体思维、系统运行、三观互动、科学发展”的中医药工作系统和运行机制。转变中医药事业发展方式,从单一的疾病治疗模式,转变为既重视疾病治疗,又重视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并融合一体的综合防治模式;从注重中医医院发展,转变为既重视医院发展,又注重门诊部、诊所等中医药服务的多种组织形态共同发展;从注重中医医院的规模扩张,转变为在保持适度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特色优势建设和服务功能完善。
过去的十年,中医药事业发展迈出了新步伐。一是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二是中医药为增进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四是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五是基本形成了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初步建立起了社区、农村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的培养机制。六是积极推进中药产业化和现代化,中药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七是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创崭新局面,“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深入开展,普及了中医药知识,弘扬了中医药文化。八是中医药标准化进程加快,中医药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九是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作者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巡视员、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