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首次发布针对社会资本办医鼓励政策“京18条”: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为社会办医腾出发展空间;在市场准入、医保、税收、价格、土地等方面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对社会办医与政府办医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有利于增加医疗服务供给量,优化服务结构、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为社会办医腾出发展空间
经历3年的医改,北京市的社会办医已初具规模。据统计,目前北京现有医疗机构9699家,其中医院569家。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民办医疗机构3175家,占全市医疗机构的33.3%;民办医院293家,占全市医院的51.5%。
但民办医疗机构掌握的医疗资源仍然有限。2011年,北京民办医疗机构实际拥有床位数1.24万张,占北京总数的13.1%;从业卫生人员4万人,占全市的17%;总诊疗数1650.8万人次,占10.2%; 医保定点220家,占12%。
与其他省市相比,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表示,目前北京民办医疗机构虽然数量多,但总体规模小,运营成本高,医疗服务能力有限,发展后劲不足,存在准入难、限制多、人才紧张、用地难等发展瓶颈。支持社会办医,就是要破除社会办医的准入障碍,给予社会办医公平待遇,为社会办医腾出发展空间。
据悉,新出台的“京18条”规定,今后,北京在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同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北京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以加快形成北京多元化办医格局,更好地满足百姓不断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求。
新建医疗机构优先社会投资
一直以来,在政策待遇上民营医院处于劣势。北京市医改办韩晓芳表示,北京在市场准入、医保、税收、土地等方面将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对社会办医与政府办医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进一步开放首都医疗服务市场,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鼓励社会资本在郊区新城、重点镇和新的大型人口聚居区举办医疗机构,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院,举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捐资办医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同时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北京市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据悉,北京市创新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将支持高新技术的产业政策移植到社会办医领域,扶优扶强,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如将社会办医开发应用先进适宜的诊疗技术和产品,纳入到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统筹资金支持范围等。
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社会办医走特色发展之路,重点扶持有专科特色的民间医疗机构,在人才培训、职称评定、吸纳新农合定点等准入标准和监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
服务支持与规范监督并重
为了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京18条”规范了社会办医的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支持与规范监督并重。如社会资本申请设立1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由区县卫生局审批等。非营利医疗机构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营利性医疗机构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卫生、民政、工商等相关审批登记手续在正式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韩晓芳表示,今后,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医院等级评审体系,对无资质人员行医、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大处方、过度医疗、乱收费、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欺骗患者谋取不当利益、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问题将进行重点监督,并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医疗机构依法处置。(本报记者 张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