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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05日 星期三

    短 评

    感人的一幕 深刻的一课

    《 光明日报 》( 2012年09月05日   01 版)
    “的姐”杨芳华(中)与救火英雄的妻子李琴(右)抢着交罚款。

    李杰摄

        常德“的姐”杨芳华在危难面前勇于救人,让人感动;因为闯红灯,她主动申请接受交通处罚,更让人敬佩。

        和谐社会,需要大家相互帮助。于是便有了赵志福明知危险却冲进火海的壮举;于是便有了“的姐”杨芳华明知违章会挨罚但依然为抢时间而勇敢前行的善举。

        法制社会,需要人人遵纪守法。救人“的姐”前往处罚中心主动接受处罚,就是基于这样的自觉。

        按照相关规定,杨芳华可以免责,但是她不卸责。

        比起杨芳华,那些在紧急状况面前袖手旁观的看客,那些无视法律的人和善钻法律空子的人,应该感到汗颜。

        “常德德山山有德”。一位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的“最美的姐”,为一个叫做常德的城市精神作出了最佳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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