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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9月05日 星期三

    “处罚还是表彰”“的姐”闯灯救人系列报道⑤

    救人闯红灯的女司机杨芳华主动上门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 光明日报 》( 2012年09月05日   01 版)

        本报常德9月4日电(记者唐湘岳、通讯员徐虹雨)今天上午9时许,“最美的姐”杨芳华放下手中的生意,来到湖南省常德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违法处理窗口主动接受处罚。

        她一进门,救火英雄赵志福的妻子李琴赶紧迎上去:“杨姐,昨天听说你今天要来交罚款,赵志福一晚都睡不安稳,反复交代我替你来交。”

        李琴快步走到处罚柜台前,对工作人员说:“你好,我是来交罚款的,闯了两次红灯。”

        值班警察俞慧泉抬起头,严肃地说:“闯红灯啊,按规定闯一次罚款200元,扣3分。”

        李琴拿出400元钱,递过去。

        杨芳华立马拦住:“要你出什么,闯红灯的是我。”一边说一边拿出驾驶证和400元钱递给俞慧泉。

        见两人推让,俞慧泉问:“到底是哪个违的章?”

        杨芳华说:“是我,是我。”

        俞慧泉愣住了,接过杨芳华的驾驶证看了看:“杨芳华?原来救人闯红灯的就是你。”

        俞慧泉拿出一张表:“你的事迹很感人,报道出来后,有记者打来电话问情况,我们研究后认为,按照省里的相关规定,你闯红灯是为了救人,可以免除处罚。这是免罚审批表。”

        杨芳华接过审批表。上面写着:根据媒体报道的事实,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1条第3款之规定,交通违法信息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杨芳华说:“有人告诉过我,说是为了救人违章,只要没出交通事故,可以免罚。但是我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件事对我来说是一个教训。万幸的是当时没发生事故。万一发生了怎么办?那就不是救人而是害人了。所以,我还是觉得应该接受处罚。”杨芳华很郑重地将罚款和驾驶证递给俞慧泉。

        “这……”俞慧泉为难了。他说,那就再请示一下领导吧。

        常德市交警支队副政委翦定国来了。那张审批表的处理意见签批人便是他。

        见到主动担责的杨芳华,翦定国说:“你的车虽然不属于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但是在紧急避险或是救助危难的情况下违章,并且又没有造成新的事故,按有关规定可以免除处罚。今天,正好证人也来了。我们正式决定,免除你的罚款和扣分处罚。”

        “尽管免除了罚款和扣分,但对你还是必须处以警告处罚。”翦定国对杨芳华说,“尽管是救人,闯红灯还是很危险的。你是出租车司机,人命关天啊!”

        杨芳华点点头:“今后我一定会注意的,不能违章。”

        俞慧泉告诉杨芳华:“你的处罚手续已经办完,违章记录已经消除。祝你顺风。”

        杨芳华和李琴一同走出处罚中心大门。

        翦定国对正在现场采访的记者说:“以前都是别人主动前来说明情况免除处罚,这位救人的司机却主动要求接受处罚,我在交警工作了14年,还是头一次遇见。真的值得敬佩!”

        对着“的姐”的背影,警察俞慧泉庄重地行了一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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