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电(记者邢宇皓)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日前公布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一意见,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的领域包括: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军工企业改组改制、军民两用技术开发。
《实施意见》明确,国防科技工业引入民间资本要坚持“积极鼓励、正确引导、同等对待、确保安全”的原则,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在许可进入、任务竞争、税收优惠等方面对民间投资主体与国有军工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加强安全保密和监督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