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中直机关文明单位表彰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场观摩会15日在京召开。记者从此间获悉,近年来,中直机关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会议指出,中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主要表现在:各级领导重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围绕中心,在为部委主体业务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大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机关文明程度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注重理论探索,形成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理论成果;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锻炼了一支素质过硬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兼职骨干队伍。
会议表彰了223个中直机关2009—2011年度全国文明单位、中直机关文明单位以及首都文明单位,并就进一步抓好中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开创中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使中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党全社会的前列。二要突出道德建设这个根本。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中直机关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要进一步在中直机关深入广泛地开展学习雷锋活动,促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三要坚持以人为本。要以解决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重点,把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群众参与、群众推动作为重要原则,把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得实惠作为重要目标,把得人心、聚人心、稳人心作为重要抓手,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真正赢得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支持。四要努力开拓创新。要不断创新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内容、手段、方法、形式,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着力打造精神文明建设品牌,创造精神文明建设成功经验,努力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督促检查、成效测评、表彰评比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管理,不断推动中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