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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23日 星期五

    医改“十二五”规划暨实施方案发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3月23日 01版)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张蕾)近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全文见6、7版),明确了2012-2015年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医改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增长将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作为未来四年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医改规划》由背景、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建立强有力的实施保障机制七部分组成。

        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医改规划》提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医改规划》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到2015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以上,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两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此外,《医改规划》还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相关解读见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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