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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7日 星期二

    理论动态

    专家学者研讨诚信制度建设

    作者: 《光明日报》( 2012年01月17日 11版)

        由首都师范大学“我国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主办的“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举行。求是杂志副总编辑夏伟东、中国伦理学会原会长陈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李东方、北京大学多元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钱民辉、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副巡视员孔繁荣等出席会议。

        与会学者认为,相比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已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各主体的利益关系也不同于以往。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多失信问题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道德原因,更多地与相关制度的不当及滞后有关,应认真研究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化对于社会诚信制度的深层影响。在社会诚信不断出现危机,亟须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诚信制度的背景下,对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这个重大社会问题进行综合性、交叉性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于如何构建我国的诚信制度体系,学者们说,我国的社会诚信制度建设要着眼实际,科学立法,不能急功近利;要处理好诚信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关系。在建立相关制度时,应根据利益主体的区别,在监管方式、治理方式上采取不同对策,使相应的制度体系更为细化,更具有针对性;同时适应于监管各市场主体的需要,科学设置政府机构的职能。

        会上,与会专家对首都师范大学王淑芹教授主持的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研究”进行了评议。该课题以当前社会高度敏感、高度关注、高度焦虑的诚信问题为研究对象,力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与科学的研究方法,立足国情,承接传统优秀道德文化,关注当下诚信缺失的重大社会问题,总结我国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经验,系统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社会文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的框架体系。

        与会专家指出,社会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是多学科综合研究的课题,在研究的过程中要实现各学科之间内在的融合,而不是简单的拼接。在研究的方法上,既要有比较法的视角,又需要进行个案调查。

        大家认为,该课题的研究思路清晰,逻辑性强,形成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比较合理的框架结构。鉴于该课题涉及宏观、中观和微观多个层次,研究中要突出重点,注意中观系统与宏观、微观系统的结合。   

        (石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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