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早部署、严检查、严处理、严考核“一早三严”措施,深入扎实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山东省财政厅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检查、财政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结合起来,有效整合了部门资源,提高了综合工作效率。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山东省财政厅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账务处理不当的责令其调账,偷逃税款的责令其依法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2011年以来,共对742家企业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处罚决定;向85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了处罚告知书、业务关注函和整改通知书。
山东省财政厅还于2011年5月出台《山东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对市级财政监督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创新情况、资料报送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量化考核,并将省直管县纳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在全省财政系统内进行通报。(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