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潭1月9日电(记者高建进)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福建全省上下为之欢欣鼓舞。《规划》出台后,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苏树林专门召开座谈会,与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如何贯彻落实《规划》,更好地推进平潭开放开发。福建各部门也纷纷出台措施,助推平潭开发建设。据悉,省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实验区管委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明年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还将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提出实验区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尽快落实平潭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今日本报15版《光明调查》推出“贯彻群众路线·高端调研”系列调查报告之十五: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撰写的《努力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