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翻阅某地作协的一份工作总结,提及当地的小件作品(包括诗歌和散文)创作还算活跃,但大件作品特别是长篇小说创作颇为薄弱,言辞间不乏失落与惆怅。殊不知,长篇小说创作领域早就形成了“奇观”,不仅篇目数量越写越多,而且篇幅越写越长,都快成了人人喊打的“注水猪肉”。
这是近年来“以大为好”的观念在文艺领域的渗透。
记得思想家何兆武先生在口述史《上学记》中提到《聊斋志异》里有个小故事,说某年苏州干旱不雨,求雨的人就问为什么没有雨,龙王爷答道:“现在‘老爷’都称‘大老爷’,你怎么不给我加个‘大’字?”求雨的人赶紧改口:“大老爷,大老爷,请你下雨。”果然就下雨了。如今,这股“贪大”的风潮辐射到了文艺领域:出了部长篇小说,就大叫是“大书”;拍了部电影,就大喊是“大片”;演了部戏,就大呼是“大戏”。
当前,某些电影拍摄和舞台演出,流行“大”字当先,大投入、大明星、大制作、大场面,试图以形式上的壮阔直接诉诸视听震撼,奢望以体量上的庞杂博得受众的垂青。于是,这些作品专注于“大”的营造,以远而空的视野,追求技术的奢华和场景的恢弘。但事实是,一旦把主要心思放在了对“大”的追逐上,其结果往往是把“思想”给丢了,把“诗意”给忘了,还把“人”给忽略了。
丢了“思想”,就让文艺创作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无法给欣赏者以心灵的激荡与境界的腾跃;忘了“诗意”,场景再壮观、篇幅再绵长,面目依然可憎,靠近不得,亲切不了;忽略了“人”,就模糊了文艺创作的本与源,就找不到文艺创作的基点,必定摇摇欲坠,立不住。
这不是说文艺创作不可追求“大”,而是要警惕简单地倡导“以大为好”、“以大为美”。“大”不仅要体现于外在,更要体现于内在。就像一个人长得有些胖,如果他的身体很结实,心理也很阳光,他依然拥有健康。但如果他的身体孱弱得不行,心理也不够晴朗,这就算严重虚胖了,是病。
如何治愈这样的“虚胖病”?唯有重温文艺创作的规律,把着力点放到对人生的体悟上,在大地上积极奔走,潜心生活的深处,挖掘出时代的精神内核,用合适的形式加以艺术化的提炼,成就触动灵魂的华章。这时,所谓的长与短、大与小就不那么关键了。
退一步说,文艺创作要追求“大”,就应该是追求那种高远的境界与宽广的胸怀。文艺创作追求过分的“大”,最终的呈现却是那么的“小”——这就是艺术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