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为此,就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的,就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进而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让人民大众共建共享,是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立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则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与联系;必须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为民所乐,与民同乐,拓宽服务渠道,健全服务网络,推动城乡基层文化有一个更大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让文化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我国在文化建设、尤其是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投入上,力度不断加大。为了让更多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文化服务,根据计划,在2011年底之前,一些重要的公共文化设施,如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此外,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面免费。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在政府主导下,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现代传播体系基本成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摆上了重要日程,城乡文化一体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极大丰富,空前繁荣。
实践证明,以政府为主导繁荣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市场为主导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轮驱动,才能形成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补血”和“造血”机制,改善和发展文化民生,推动文化惠民。在公益性文化建设方面,政府主导的方向明确,始终坚持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重点扶持党和国家重要新闻出版单位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扶持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