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表示,将延期执行淘宝商城新规,同时将商户的2012年保证金减半,并拿出5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小商家向银行和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现金担保。
此前,淘宝商城于10月10日公布了“2012年招商标准”:技术服务年费从每年6000元提高至3万—6万元;商铺的违约保证金也大幅上涨。当晚,因不满涨价,淘宝商城数千名中小卖家“起义”,导致部分网购链接一度陷入瘫痪,一些商铺损失惨重。10月15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人表示,商务部高度关注、重视此事件,要求有关方面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有学者指出,“涨租”事件折射出网络经济立法缺失的现状,值得深思。
淘宝为何“涨租”
淘宝为什么“涨租”?凭什么“涨租”?“涨租”是否合法?为何激起如此大的反应?
应该说,此番淘宝“涨租”的动机,在此前的一系列战略调整中早已有迹可循。
从2003年5月淘宝网诞生至今,这个以“低门槛”著称的网络集市,已经发展为亚太市场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由于普通的淘宝店铺没有开店成本,造就了淘宝网商品的低价优势,正是凭借这一优势,淘宝网打败了当时最大的竞争对手——易趣网。
但与低价共生的是假货、水货横行,劣质商品层出不穷,消费者的“淘宝”之旅常常遭遇不快。2008年4月,定位为“品质之城”的淘宝商城面世,希望与商品鱼龙混杂的“兄长”淘宝网有所区别。不过因为其准入门槛并不高,虽然签下了联想、惠普、优衣库、迪士尼等品牌,商城内“旗舰店”林立,但假货、次货依然不断出现。
淘宝商城总裁张勇表示,此次的规则调整,就是要鼓励商家在淘宝商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淘宝商城将把服务承诺纳入到整个购物流程里,使之变成交易契约的一部分。对商家管理体系升级,就是要让无法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商家自动退出。”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杨坚争认为,目前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正在面临转型升级,从鱼龙混杂的集市模式更多地走向品牌化、品质化竞争时代。淘宝商城在这样的大势下作出战略调整,以建立诚信品牌商品的交易平台,从某种角度也可以说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杨坚争同时指出,虽然从理论上说涨租行为可以理解,但淘宝商城在最初公布“招商标准”时,没有同时给出相关解读以阐述理由,很容易使商家,特别是中小卖家产生误解。而且,这次提价幅度明显偏大,缺乏相应的市场基础和法律基础,某些条款可能有违《反价格垄断规定》的要求。在他看来,这样“一蹴而就”的行为,只能导致客户流失,市场混乱,损害广大商户和消费者利益,对于稳定物价、发展中小企业都是不利的。
“涨租”合理吗
在僵持几日的纷争中,我们注意到,不少评论和主管部门的表态都特别提到“中小企业的发展”。淘宝网在创办之初,一度被塑造成“最替中小企业着想”的企业,数量巨大的中小卖家也成为支撑其快速发展的基础。而到今天,要用价格门槛将中小企业挡在门外,在商户心中,确实出现了不小的落差。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经过激烈的自由竞争阶段逐步过渡到集中经营的阶段,使得网络市场的垄断现象逐步凸显。”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杨坚争提醒,有了垄断,才有了垄断价格——数据显示,在C2C领域,2009年淘宝网一家占据83.5%的市场份额;在B2C领域,2011年第一季度,淘宝商城也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
当仁不让的“老大”地位,是淘宝“涨租”的底气所在。互联网分析师洪波认为,淘宝商城从建立之初就肩负着提高产品质量、为企业带来利润的责任。在推广期,为了打出淘宝商城的品牌,降低门槛是必经的过程。现在,知名度已经打出,平台搭建完成,对盈利的追求也就成为必然。
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教师杨立钒认为,目前我国网络市场中的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市场形成价格是价格形成的主要方式。但网络市场竞争规则尚不规范,导致少数电子商务企业运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
“在互联网经济领域,我们还没有形成完善且有效的反垄断法律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经济纠纷调解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杨坚争称。在他看来,虽然我国已出台《价格法》、《反价格垄断规定》等一系列法规,但这些面对网络环境下的垄断行为时,尚需调整。
新规“伤”了谁
淘宝商城在10月10日的公告中称,淘宝商城将“技术服务年费”从每户6000元提高至3万元和6万元两个档次,同时商铺的违约保证金数额大幅上涨,并规定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将从中扣除至少1万元的罚金。
“照这样的规定,我的小店明年肯定得撤了。”淘宝商城卖家胡小姐无奈地说。胡小姐介绍,她的内衣网店开业仅一年,店小利薄,而突然提高的“进城门槛”,意味着每个商户每年要减少8至21万元的流动资金,对处于刚起步阶段的小店来说,几乎断绝了他们继续存在的可能性。
对于这轮“游戏规则”的部分调整,马云的解释是,他们主要是基于对假货、水货的零容忍态度,对一切低价恶性竞争行为说“不”,鼓励商家在淘宝商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中小商户似乎更倾向于把淘宝新出台的规定解读为淘宝商城壮大之后“过河拆桥”的行径。一位参与抗议的小商家告诉记者,淘宝商城新规出台“太突然”,他几乎没有心理准备,而且提高门槛就意味着他们仅仅签约就要拿出高达几十万元的投资费,对他们这些中小商户来说,这样的费用实在太高了。
商务部近日表示,希望淘宝商城采取积极行动回应相关商户特别是中小商户的合理要求,同时强调中小卖家必须循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涨租”成全了谁
通过提高门槛打击假货泛滥本是一件好事,但淘宝商城如此决绝地要“赶”走这些中小卖家,仅仅是为了提升交易诚信吗?业内人士评论,事实上,淘宝借新规肃清商城,除了希望遏制不诚信交易外,更重要的是想凸显从淘宝网划拨出来的这块“净土”的商业价值。
有人说,淘宝此举的根本目的其实是希望清理门户,创建主要由保持优质记录和较高客户满意度的大商家进驻的商城,为最早明年淘宝商城的首次公开募股(IPO)作准备。
淘宝网数据显示,淘宝网目前共有601万卖家,其中淘宝商城的卖家数量在5万到6万,这当中有80%是中小型卖家。“根据互联网的特点,网上商铺的竞争从本质上说就是对有限流量的争夺,而新规就是在驱逐商城中实力较弱的卖家。目前淘宝商城里80%的中小商家才占20%的流量,另外20%的大卖家却得到了80%。新规之下,现在的优质卖家们只会越来越优,但却会给中小卖家带来灭顶之灾。”一位从事电子商务研究的业内人士指出。
还有观点指出,新规一旦执行,就意味着商城中那些存在假货嫌疑的中小卖家连同交易额小的卖家很可能被“驱逐”到淘宝网C2C的大集市中去。“游戏规则”被人为倾斜所导致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动,或许才是纷争背后真正的导火索。
“虽然像淘宝有类似的店家级别的标准,但是都是企业自定的标准,难免有失偏颇。”广东省网络协商会秘书长黄子荣坦言,国内电子商务行业服务标准的缺失是导致类似困境的症结所在。这次淘宝商城纷争或成敦促电子商务行业建立服务标准的一剂“助产剂”。
“围攻”合法吗
面对淘宝商城大幅提高服务费和保证金,中小卖家感到了危机和不快——包括提价幅度过大,时间安排过紧等实际问题,由此上演了一幕触目惊心的“网络围攻”。
杨坚争认为,这与我国网络发展环境中,不少人习惯于“网络暴力”和“法不责众”的思维不无关系。“反淘联盟网站”和“中国网商维权协会”频道滥用规则实施“围攻”,不仅损害了大卖家的利益,也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秩序。
“我国目前的网络市场活动仍然以‘草根’秩序为主,相关法律法规零散、缺位。从根本上说,此次淘宝“涨租”事件的恶性竞争发展到如此惨烈的地步,与我国网络立法相对滞后密切相关。”杨坚争强调。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方有明也表示,中小卖家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他认为,此次淘宝“涨租”事件涉及到《反垄断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诸多领域,侵害了多方主体的权益。但竟然没有“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反映了现有法律的引导作用尚不明确和充分。
专家提醒,面对没有国界的网络经济的激烈竞争,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此次‘涨租’事件,又一次为网络立法敲响了警钟。”杨坚争说。
电子商务该如何转型
来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人,网购人数达到1.6亿人,网购已成为目前除微博外用户数增长最快的网络应用项目。但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也正在迎来相对平缓的发展期,再加上行业领跑者淘宝商城的此番提价,大大小小的网商正面临新一轮洗牌。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小企业、小商户并不一定缺乏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差异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要大企业、大商家和小企业、小商家配合与互补。如何建立支持差异化发展的平台,对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来说仍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姜奇平说。
根据淘宝提供的数据,今年第二季度,淘宝商城占据国内B2C市场48.5%的市场份额,是第二名到第十名之和的近两倍。预计在未来几年,淘宝商城市场仍将处于高速增长中。“电子商务越做越大,如果我们不对假货、水货采取措施,中国的电子商务走不远。”马云说,产业转型和扩大内需需要的不是口号,而是行动,“要行动就一定会痛”。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更多地走上了品牌化、品质化和规模化的发展方向。除了销售渠道广泛外,有的网商甚至开始控股实业,或走联合之路发展,这些都成为电子商务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但是,有专家表示,转型除了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也需要保护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权益。
这次“恶拍事件”暴露出了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的缺失。除了建立诚信、健康的电子商务平台是大势所趋外,相关部门必须尽快着手制定具体规则,对电子商务行业进行适当引导,“尤其是对于淘宝这样处于行业龙头,甚至是带有垄断性地位的平台,如何监管、处罚,仍然值得探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说。
本报记者 郭丽君 颜维琦 本报见习记者 邱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