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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21日 星期日

    无锡尚德:

    对中饱私囊者将保留追诉权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21日 02版)

        本报无锡8月20日电(记者 苏雁 通讯员 许学建)一项已成功举办到第五届的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近日却因捐赠物资被捐款执行方变卖,使得公众对大赛物资捐赠方——无锡尚德发出质疑。

        无锡尚德公司一直倡导科技创新,并连续4年取得了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冠名权,每年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参赛学校捐赠上千万元的电池器材。据了解,2010年尚德捐赠的3700多块电池板只有200块被捐赠执行公司创新中意捐到了学校,剩余的价值1700多万元的电池板和电池片已经被折价变卖为332万元和260万元,变卖钱款却去向不明。

        据尚德公司发言人称,征得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原执行单位中育教育的同意,2010年由中育教育联合无锡尚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北京创新中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尚德持有创新中意5.1%的股份。根据捐赠协议,无锡尚德对第五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实行定向捐赠,捐赠工作由创新中意执行,而创新中意并不具有对捐赠物资的拥有权和所有权。

        正在北京出差的尚德公司运营总监龚学进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11年尚德对创意大赛的第一批捐赠物资在7月20日之前已发放完毕,整个发放过程将按照《2011年捐赠规划表》于年底完成。“如果有人从中中饱私囊,那么中国慈善总会和尚德公司都会保留追诉的权利。尚德将启动调查程序彻底调查此事,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适当的法律手段,去维护捐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对于社会上层出不穷的“捐款门”事件,中央财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黄震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目前,最为规范的做法应该是企业向公益机构捐赠后,公益机构有责任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捐赠的物品按照当前市场行情进行物价评估,而不是企业宣布捐多少,公益机构就开多少发票。同时,公益机构只有在收到捐赠物之后才可以根据价格总额,向捐赠单位发放同等数额的抵税发票;如果是交给第三方机构执行,那么公益机构要加强监督,确保捐赠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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