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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8月07日 星期日

    工商总局:

    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 光明日报 》( 2011年08月07日   03 版)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国工商部门突出为民服务宗旨,力求通过创建文明示范窗口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按照工商总局要求,工商系统普遍实施了“窗口擦亮工程”,做到贴近市场主体、贴近消费者,擦亮工商所服务大厅窗口。

        针对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市场经济规范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工商系统在倾听民意、汲取民智的基础上,不断细化执法流程,优化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切实发挥好“12315”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工商总局指导各地综合运用行政调解、信用约束、行政指导等手段,积极推进诚信建设,促进劳动就业,通过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引导91.1万人实现再就业。

        工商系统始终关注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等热点问题,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1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94.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亿元。其中,浙江省工商局开展丰田汽车维权行动,为中国消费者挽回了损失,赢得了尊严。

        为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工商系统实施商标战略,指导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881.2万件,累计注册610.1万件,有效注册502.1万件,三项指标均列世界第一。(本报通讯员 郭立锋 本报记者 赵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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