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制度化的信任最终应依赖于司法公正。对于那些因不诚信导致的侵权甚至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应当及时介入。司法机关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必须诚实地使用法律。司法信用不足,将使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恶化。
在孩童时期,人们或许都听过“狼来了”一类的故事,但诚信这个从小就被提及的要求却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近年来,一些有关不诚信问题的报道频频出现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吸引着公众的眼球,人们会惊奇地问:这世界怎么了?
诚信缺失:导致社会混乱
案例回放:
●去年7月,“打工皇帝”唐骏深陷“学历造假门”,其“美国加州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卡拉OK打分、大头贴照相机”两项专利以及个人创建公司的经历被指造假。
●央视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指出达芬奇家具通过“一日游”等手段造假。
●走过168年的英国《世界新闻报》因使用窃听手段而寿终正寝。
企业诚信缺失,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更为严重的是,不诚信的现象同样发生在生产精神产品的新闻媒体。赤裸裸的商业利益、“独家新闻”和升职加薪等冲昏了一些媒体人的头脑,他们不惜牺牲公众利益、违反新闻伦理,甚至侵犯公民隐私权。
个人诚信缺失已渗透到生活的很多方面,说假话、考试作弊、买卖假证件、学术造假、偷逃税款、骗取保险等,不一而足。不要说普通人,有些社会精英也难逃。人是社会的人,每个人都必须依靠社会才能生存和发展。人要每天和他人打交道,才能实现衣食住行,才能发挥个人才能。大家讲真话,这个交道就好打。如果尔虞我诈,谁也不知道哪一句话是真的,社会就会陷入混乱。
政府也面临诚信问题,严重失信于民的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声誉。美国政府近来面临棘手的信用问题,其现有国债已经超过了国家负债的法定上限,平衡预算的宪法修正案如果不能通过,其行为将会使中国等债权大国的利益受损,甚至引发美国的金融灾难以及全球性的经济危机。
诚信确立: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在诚实信用原则指导下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律制度是重要的一环。信用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是社会诚信的基本保障,这一系列法律应当包含规范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如数据保护法、规范信贷的法律、关于信用监督的法律等。把诚信纳入法制轨道,形成有法可依的法制环境,能维护和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加大对诚信缺失行为的监管力度。从政府本身来看,依法行政意味着应当如秦商鞅变法那样立木为信,而不能像周幽王一样烽火戏诸侯。各种诚信缺失事件的发生,反映的是监管管理滞后的问题,这是诚信缺失的深层原因。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只靠道德约束来提高人们的诚信度是不现实的,要加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对各种失信行为的监管力度。
诚信教育: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
诚实信用原则融入教育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做法。诚信教育不仅能培养孩子诚实的道德品质,同时也能规范成人自觉以诚信待人。
各国对国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诚信教育方式不一,学前教育、小学基础教育,多通过教材讲故事,突出诚信方面的内容;大学教育,通过入校诚信教育、遵守学术诚信条例、签署荣誉守则等制度方式加强诚信;也有国家在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家长有义务担当起教育孩子的职责,应当注重为孩子营造真诚的氛围。
诚信制度化:最终依赖于司法公正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行为日益频繁,信任这一道德因素上升并扩展为法律因素。大量不诚信事件说明,只用信任这种依靠道德的要素来调节社会关系是不充分的。对于个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尚须通过另一种手段即正式的法律规范来进行制度性调整。为了不硬梆梆地调整社会关系,让法律也充满人情味,各国法律多将信任这一道德因素纳入法律,即确立诚实信用原则。由于诚实信用原则倡导了人类共同追求的美德,从而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兴起,它的制度性应用也成为纠正各种诚信缺失行为的利器。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制度化的信任最终应依赖于司法公正。对于那些因不诚信导致的侵权甚至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应当及时介入。司法机关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必须诚实地使用法律。诚信是司法存在的道德基础,司法正义能最终保障诚信规范的实现。司法信用不足,将使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恶化。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种制度化的信任机制,在社会信用出现危机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但应当指出,制度化的信任机制、法律规范越多,建立在历史、习俗、爱、关怀和友谊等具体联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就会越少。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通、国无信不稳,诚信的道德要求始终应当是个人、企业和政府最终追求的目标。
(作者单位: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美)富兰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