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7月24日电(记者 陈建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近日推出“让患者满意在医院”的服务新举措——“无申辩全责制”:医院每位员工对患者及家属的咨询、投诉、业务办理等都要给予满意答复;因患者不满医院收费、挂号、取药、检查等窗口服务而引发的纠纷,相关人员须无条件承担全责。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报 纸 |
杂 志 |
本报天津7月24日电(记者 陈建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近日推出“让患者满意在医院”的服务新举措——“无申辩全责制”:医院每位员工对患者及家属的咨询、投诉、业务办理等都要给予满意答复;因患者不满医院收费、挂号、取药、检查等窗口服务而引发的纠纷,相关人员须无条件承担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