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发展报告;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笔者认为,对遭遇一系列尴尬的中国慈善而言,透明化无疑是提振士气的强心针。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处境尴尬,包括民众屡屡声讨一些明星“诈捐”等行为,一些人顾虑重重之下选择静悄悄行善等等。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也显示出人们对中国慈善机构诚信度的疑虑。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慈善捐赠使用不够公开、透明。
很明显,正是因为社会各界对慈善捐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往往看不清、弄不懂,才使得一些人的善举遭到了不公正对待,一些人对行善慎之又慎——要么眼见为实,亲自审查,当起了“监工”;要么“一抓到底”,甩开慈善机构,直接发钱、送物;要么静悄悄地干,生怕被人捕风捉影,扣上了一顶“伪善”的帽子。做慈善,本是光明正大、值得赞扬的好事,现在反倒让民众闹心、让善者劳神,岂不令人心痛?这种尴尬状况不仅影响和削弱了社会各界的慈善热情,也阻碍和制约了我国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繁荣。
因此,民政部在《指导纲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等,抓住了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漏洞和软肋,可以说是化解信任危机的正确之举。
在这些制度的助力下,民众知情之后,自然就不再怀疑;行善者放心之后,自然就不再顾虑。换个角度看,一旦信息公开透明了,也就有了更加广泛深入的监督,势必会倒逼慈善组织改进自身工作,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精打细算、锱铢必较,将慈善捐赠的使用效率发挥到最大,从而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毫无疑问,透明化的慈善,才能真正对得起善心,赢得民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