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刘书永)2011年上半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全国2.9亿人次受灾,449人死亡(含森林火灾死亡41人),100人失踪,296.4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农作物受灾面积2552.6万公顷,其中绝收193.2万公顷;房屋倒塌27.4万间,损坏11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420.3亿元。近日,民政部、国家减灾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地震局等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对2011年上半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估。
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上半年全国自然灾害灾情接近近年同期平均水平,但局部地区受灾严重,主要呈现出五个特点:
一是水旱灾害损失重,旱涝急转明显。近4成受旱县出现明显的旱涝急转,给救灾准备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上半年洪涝(含山体滑坡泥石流)、旱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部自然灾害总损失的36%和34%。
二是地震灾害活动频繁,台风登陆相对集中。
三是低温冷冻灾害损失重大,风雹灾害点多面广。
四是重复受灾严重,人员伤亡集中。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5省因灾死亡和失踪总人数达324人,占全国总数的近6成。
五是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城市受灾突出。6月份,北京、武汉、长沙等大城市一度遭受严重内涝,交通大范围受阻,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