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男,汉族,1971年6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检察员。
李彬作为福建省第二批省派干部,下派到三明市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3年,李彬把时间和精力全部倾注在鲜水村发展上,他把父母和年幼的女儿托付给妻子,自己常年驻守在村里,奔波于田间地头、施工场地、百姓家里,招商引资,发展项目,争取帮扶资金和物资455万余元。与村民一起真抓实干,艰苦创业,赢得村民的信任和爱戴。2010年6月,因积劳成疾,劳累过度住进医院,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做了肾移植手术。病中,他仍时刻不忘关心村里的受灾情况,指导村民抓好灾后重建工作。
2007年李彬初来到鲜水村时,给他的第一印象是三个想不到:想不到村部这么破旧,想不到村貌这么脏乱,想不到冷泉这么好的资源一直浪费着。 “为民谋利要真心、真情、真抓实干”、“要做就做好的,做50年不变的”。第一周的驻村日记,李彬记下这样的字句。他挨家挨户走访,摸清了“家底”。李彬暗下决心要从零开始,真心融入当地,与群众打成一片,学会从实际出发做实事。修复村部、修筑村道、开发冷泉等,一共15件事,列入他为鲜水村制订的三年发展规划。他主动联系省、市、县检察院等多个部门,与全村86户困难群众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为困难户发放慰问金7万多元。鲜水村实现了农民人均收入由驻村前的2850元提高到2009年的6100元。
李彬同志获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