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丙申,男,汉族,1945年3月生,中共党员,山西省运城市夏县乡镇企业管理局退休干部。
胡丙申1992年起任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任职10年间,他为企业牵线搭桥,从银行、信用社正常借贷2750万元,自己充当担保人在信用社或民间借贷69.9万元,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促进了乡镇企业发展。后来,不少借款企业陆续破产、倒闭,还贷危机显现。2001年底他退休后,债权人纷纷找上门来。他骑着自行车,带上债权人分别去找债务人,拟订还款计划,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奔波,债务人、债权人对接核实了近80%。但是,无法归还的债务仍有39万元。面对债主们激动的情绪,他郑重承诺:“确认落空的债务由我来还!”
胡丙申说:“这钱虽然不是我欠的,但与我有关。再说信用社的钱也是国家的钱,必须想办法还上。”第二天一早,他就将工资本交到了信用社,让信用社每个月从他的工资本上扣款。还债期间,他总是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即使在自己开饭店时,他也是悄悄拿着一个馍,撒些盐和辣椒面算是一顿饭。生病了,他也舍不得住院,开些药就走了。
2002年春天,胡丙申和老伴开起了饭店,胡丙申当掌柜,老伴既是采购员,又是饭店总管。夫妻俩天不亮赶早市,晚上下班先打扫卫生后核账,忙得不亦乐乎。胡丙申用架子车拉煤,老伴怕他体力不支,要雇小工,他说这比当年铺沙盖碱轻松多了。两年下来,债还了不少,整个人累得瘦了一圈,但却显得更有精气神。后来,他们又开商店,胡丙申当采购员,无论春夏秋冬,都是骑着摩托车往返百余里进货。他们的商店开门早,关门晚,每天营业时间都在14个小时以上,夫妻俩不辞辛苦,乐在其中。
2010年,胡丙申终于赶在年终最后一天还上了最后一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