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5月11日电(记者王逸吟)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日前在重庆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会上指出,要正确把握危险驾驶罪构成条件,注意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慎重稳妥追究刑事责任。
张军表示,刑法修正案(八)刚刚开始施行,5月1日后,各地公安机关已陆续查获了一批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很快将起诉至法院。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稳妥,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而要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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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重庆5月11日电(记者王逸吟)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日前在重庆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会上指出,要正确把握危险驾驶罪构成条件,注意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慎重稳妥追究刑事责任。
张军表示,刑法修正案(八)刚刚开始施行,5月1日后,各地公安机关已陆续查获了一批醉酒驾驶犯罪嫌疑人,很快将起诉至法院。各地法院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慎重稳妥,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认为只要达到醉酒标准驾驶机动车的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而要与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