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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4月26日 星期二

    捷克当公务员要过“三关”

    《 光明日报 》( 2011年04月26日   08 版)

        据捷克科学院社会学所进行的民意调查,捷克人就业的选择顺序为医生、科研人员和教师。很多大学生希望能进入公职部门工作,当公务员是个令人羡慕的美差。但从大学生到正式公务员绝非一蹴而就。在捷克当公务员要过“三关”

        在捷克,公务员一般被称为“国家工作人员”或称“国家职工”,其中包括国家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如中央及地方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警察及消防人员,海关、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等;二是国家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是大中小学教师及教辅人员、医生、科研及文化机构工作人员等。据统计,2010年国家预算批准的国家工作人员为41.8万人,其中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为23.36万人,国家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为18.4万人,而真正的“国家公务员”不到17万人。

        捷克公务员虽然不是最热门职业,但是由于越来越“职业化”,工作相对稳定,收入中等偏上,每年有不少于5周的带薪休假;可领取第13个月甚至第14个月的工资等优惠,故为“吃官饭”而当公务员者大有人在。

        作为加入欧盟的条件之一,2002年捷制定并通过的“公务员法”将在2012年正式施行。捷政府认为,目前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主要问题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队伍不稳定。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裁减冗员,提高办事效率。为提高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捷克近几届政府都提出了压缩行政机构,裁减多余行政人员的方案。但是实际上,虽然机构数目减少,但现有的机构却“臃肿”起来。如2008年,捷将国家标准化研究院并入国家标准计量检测局,后者的职工从69人猛增至156人。现政府2010年6月上任后,实行严厉的“紧缩政策”,给各部门下达“裁员指标”。2009年捷国家职工总人数为43.6万多人。2010年国家预算计划减少国家职工18671人,其中公务员减少17212人。

        其次,稳定队伍,提高专业化水平。从理论上讲,公务员并非“铁饭碗”。捷克公务员无论职位高低,上岗前都要同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由于捷克政府更迭频繁,加之每次大选后多为几个政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各党都希望“留用自己人”,严重影响部门工作正常运转。为解决这一问题,现政府规定,除部长、副部长及其顾问和发言人可由各有关政党决定外,其余公务员不得随意更换。另外,各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合同期延长至5-7年。

        第三,严格考核制度,录取合格人才从源头抓起。公务员的招录根据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岗位要求的标准择优录用。具体地说,一个大学毕业生要正式成为公务员必须先过“三关”:

        第一关,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聘”。申请者根据用人单位向全社会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填写申请表后,要在公开招聘大会上阐述应聘理由和自己的优势,并进行现场答辩。如果招聘委员会认为所有申请者均不符合要求,则重新进行招聘。

        第二关,参加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申请者被录取后,要以“见习生”身份接受为期一年的专业培训,由用人单位委派“导师”进行培训。培训期满,根据导师和直接领导的意见,由用人单位的考试委员会对见习生进行“公务员口试和笔试”,考试合格,才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有效期10年。考试不合格,准予3个月后补考一次。

        第三关,任命职务。申请者通过公开招聘和专业培训后,还要“竞争上岗”,由用人单位决定、上级任命才能就任某一岗位。大学生接到职位“任命书”当日要宣誓,保证“遵守法律、工作条例和上级命令,并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参与党派活动”。所有公务员如果违反誓言,造成工作损失,要接受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工作合同。(本报驻布拉格记者 夏茂盛 本报布拉格4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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