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刘书永、李慧)4月20日,农业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九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根治“瘦肉精”问题,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整治为期一年,从5月到明年2月份,各地区全面开展“瘦肉精”排查、清缴和抽检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集中查处曝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明年3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验收。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注重综合治理和全程监管,从“瘦肉精”源头、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7个环节,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负责部门。整治行动对“瘦肉精”源头治理提出要求,严格实施处方药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对“黑窝点”、网上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制售“瘦肉精”的违法行为。针对薄弱环节,重点解决对收购贩运经纪人的监管,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整治行动要求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和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严格检查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建立和落实检疫人员“一岗双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