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以来,我们党在深刻反思我国意识形态发展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新时期意识形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取得积极成效。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不少积极成果。
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的背景。一般认为,从现实的层面探讨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寻求其现实原因与时代使命,是学界所高度关注的,对此已经形成了具有共识性的观点。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意识形态建设面临错综复杂的国内环境,思想文化领域中的各种噪音和杂音也混杂其中,对我国新时期的文化建设形成了严重的威胁,甚至“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惊涛骇浪”,这就需要我们谨慎妥善地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国际看,西方右翼势力对我国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战略没有改变,尤其是以传播“普世价值”为形式、以宣扬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为本质的对我国实行的西化、分化活动,表明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和平演变”图谋一刻也没有停止。再加上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新科技革命的影响,多元化价值取向的出现,网络时代的来临以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曲折发展等,都对新形势下我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科学、理性地回应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挑战,把握新时期意识形态发展的基本规律,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和统领作用,增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必然成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时代赋予新时期意识形态建设的重大历史使命。
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依据。从学理的视角审视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寻求其理论依据,一直为学术界高度关注,目前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价值观念的导向说、道德规范取向说、意识形态功能激发说、上层建筑的反作用说等。有学者认为,上述观点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依据,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了关注焦点。一是意识形态代表社会不同阶级、阶层利益诉求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因此,作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则必然代表着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朝着统治阶级的理想目标发展,这是意识形态建设的价值诉求。二是要承认意识形态构成的内在层次性,既要看到其作为政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的崇高性,也要看到其作为其他社会阶层利益诉求原则的一般性;既要看到其作为主体信仰的理想性,也要承认其作为主体道德原则的现实性,使意识形态不再是单纯的社会理想的应然性,而且也具有社会实践的实然性特征。这是我们进行意识形态建设的层次诉求。三是要研究意识形态的构成要素。有学者把意识形态归纳为政治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方略和文化构成样式三部结构,其中处于核心层的是政治意识形态建设,它涉及国体和政体及其指导思想的选择,直接决定着一国意识形态的发展方向;处于“两翼”的是经济发展方略和文化构成样式,前者涉及一国的经济体制、经济制度以及经济发展方向的选择,后者涉及一国的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价值体系、道德原则和文化构成,两者直接影响着一国意识形态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这种区分,要求我们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必须兼顾到意识形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职能建设,这是我们进行意识形态建设的功能诉求。
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的方略与原则。学界一般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是与时俱进的,需要随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内涵,完善结构,明确目标,赢得认可,这实际上是意识形态的发展、完善和创新的过程,是意识形态建设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意识形态的阶级性特征和政治性本质,从宏观上把握意识形态的建设方略,从微观上遵循意识形态的建设原则,使我国意识形态建设落到实处。
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的功能。目前学界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把意识形态的功能归纳为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和外交功能,从宏观的、国家发展的视角探讨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建设;二是把意识形态的功能归纳为预测、调控、教育与整合功能,从微观的、社会主体教化的视角研究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建设。两者从不同的层面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建设。有学者认为,新时期意识形态建设,更需要从观念上层建筑出发、从意识形态的本质特点出发来梳理、探讨其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反思其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方面显示的作用,以应对我国意识形态面临的挑战。鉴于此,新形势下我国意识形态的功能建设主要应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意识形态作为观念上层建筑,代表着执政党的指导思想,显示着国家的发展理念,维护着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因此应注重意识形态的政治统治和阶级维护功能的建设;二是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决定了其总要以一种批判性视角反思现实、评判社会,对政治社会的“实然性”进行价值追问和理性评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意识形态的批判、整合功能的建设;三是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目的性和理想性诉求,意识形态通过对现实政治社会的反思和批判,勾画出未来社会发展的理想图式,并促使这一目标和理想内化为政治主体的政治信仰,转化为对理想社会追求的一种精神内驱力,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意识形态的价值导向和理想追求功能的建设。有学者强调,在研究意识形态的功能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更多地看到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一种价值观,是一种规范、高级的社会意识形式,并且立足于社会存在。因此,意识形态所显示出来的作用更多来自意识的功能和精神的力量,来自这种社会主导价值观对社会成员的精神信仰、理想追求等方面的作用。
(作者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关于意识形态建设”的研究综述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当代西方意识形态终结理论批判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