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日前全面铺开。截至16日,检查组已分三路完成对四川、上海、湖北的执法检查,接下来还将分赴内蒙古、吉林、江苏、陕西等地进行检查。在执法检查启动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对开展这次执法检查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在执法检查期间,他再次对检查作出批示,要求全面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推动有关部门毫不松懈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法实施工作高度重视。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当年9月便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法实施近两年来,全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并趋于好转。但是由于食品生产经营链条长、涉及面广,我国食品安全的基础仍比较薄弱,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确保食品安全还不放心、不满意。
为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这次执法检查将在全面了解和评估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突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行政法规制定、修改、清理情况,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制定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五是依法展开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3位副委员长已分别带队在四川、上海、湖北进行了执法检查。
周铁农副委员长带队的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6日至11日先后到成都和宜宾等地,深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综合农贸市场、餐饮场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等单位,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等。
桑国卫副委员长率执法检查小组于4月8日至12日在上海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小组听取了上海市政府的汇报,深入菜场、超市、乳制品企业、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行业、行业协会负责人的座谈会,了解法律实施的具体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月10日至15日,路甬祥副委员长带队的检查小组在湖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小组深入学校食堂、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实地检查。在学校食堂,检查小组仔细考察了食堂的卫生情况,并就学校饭菜供应等情况询问相关负责人;在餐饮企业,检查小组走进厨房检查,认真询问员工体检和原料采购等情况。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已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
此外,北京、天津、河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也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开展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