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4月8日发表向美国国会提交的《2010年人权国别报告》。在这份报告中,美方不改颐指气使的偏见与傲慢,对中国人权状况说三道四。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8日在正式公布《2010年人权国别报告》之际发表讲话,称在2011年第一季度美方看到中国负面趋势变得更加“恶化”,美国对中国的有关人权报告保持“深切关注”。
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巴基斯坦著名学者,伊斯兰堡政策研究所所长哈立德·拉赫曼先生,请他对美国国务院有关中国人权的报告发表评论。
哈立德·拉赫曼说,“到底谁的人权状况好,我们不妨做一番比较。2009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中国政府制订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的国家规划。2010年9月,中国又颁布了《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总结了一年来中国人权状况的进步。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首先提出要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具体涉及工作的权利、基本生活的权利、社会保障权、健康权、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包括农民权益保障,还有特大地震重建中的人权保障问题;其次是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被羁押者的权利、公正审判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再次是保护少数民族,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的权利;第四是保障人权教育;第五是对国际人权义务的保障。中国的这个行动计划不仅是对国际社会的一个交代,也是对中国人民的一个承诺。目前中国社会的基本人权保障(生存权)应当是全世界最好的。2009年中国安排的就业资金是将近70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了66.7%,中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02万人,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502万人,城市登记失业人员只有4.3%,应届高中高校毕业人员就业为87.4%。很显然,中国在社会民生方面的公民权利的发展明显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这可由中国人民享受就业权和工作权来证明。”
哈立德·拉赫曼说,“中国目前的人权状况把民生、民权置于优先地位,更加突出公民的社会福利权及保障权,突出公民受教育权,突出环境权,突出对中国农民权益的保障,突出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已经从简单的生存权向社会权利提升。中国的两会以维护民生权为核心内容,中国在少数民族权利方面、在妇女权益方面、儿童权益方面、在保护宗教人士权益方面的力度也很大。还有一个可喜现象,中国也进入了‘微博时代’,中国政府甚至充分利用‘微博’技术营救在利比亚的中国公民,中国成功地在利比亚大撤侨,总计有35860名中国公民安全返回祖国,这是中国政府维护人权方面的重大成就。”
哈立德·拉赫曼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曾多次通过中国人权审议报告,充分反映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意见。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表示赞赏,希望分享中国的发展经验,尤其是分享减贫、发展等经验,而目前在美国依然存在着种族歧视,宗教歧视和侵犯别国人权的问题,美国应反省本国的人权状况,尤其是反省自己侵犯他国人权的错误行为,美国没有资格做‘人权卫士’,对别人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借人权干涉别国内政,搞双重标准。中国的人权状况应当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楷模,美国的人权状况恰好是对最大民主国家的讽刺。”
(本报驻伊斯兰堡记者 周 戎 本报伊斯兰堡4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