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亟待管理和创新本报记者 谌 强
随着当代社会信息化的发展,通过互联网的广泛传播,网络音乐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项十分普及的文化内容。网络音乐不仅增加了音乐传播方式的多样性,而且改变了音乐文化的发展模式,影响到音乐市场的消费行为。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日前发布的《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指出,由于网络的互动性、网民的广泛参与性,使音乐的传播方式发生了革命性变化。音乐创作没有了垄断,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创作、发布自己的音乐作品。无论是专业创作者,还是普通音乐爱好者,都可以不同程度地实现当音乐家的梦想,真正体现音乐为大众的宗旨,反映了网络平民化、大众化的特点。
不容忽视的是,在网络音乐满足人们在信息社会中快速、广泛获取文化信息需要的同时,网络音乐中的侵权、盗版和原创作品匮乏问题比较突出。专家指出,版权问题依然是困扰网络音乐发展的最主要的问题,无论是在互联网还是在手机终端,音乐作为网络文化产业的重要部分,受到了广大用户的喜爱;然而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的严重,使得从业者无法建立清晰的赢利模式。
通过行业报告和样本调查,研究者发现,网络音乐的侵权、盗版行为主要发生在未经授权的深层链接网站提供免费在线视听和下载、未经授权的P2P服务提供音乐下载、未经授权传播最新出版的甚至是未经出版的音乐作品、未经授权的手机WAP网站及非法铃声下载服务、未经授权的视频网站等相关方面。
与网络音乐侵权问题同样突出的是盗版问题,这也是消费者免费消费的源头,盗版问题造成了网络音乐的商业模式单一、赢利困难。同时,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广大网民养成了免费使用网络资源的习惯,这一习惯在网络音乐市场中进一步延伸。
由于盗版猖獗、从业者无法建立清晰的赢利模式,网络音乐虽然作为网络文化产业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形式,但原创音乐创作者和原创音乐作品却在逐渐减少,许多音乐创作者纷纷转行从事影视或其他行业。唱片公司受侵权和盗版影响以致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导致其出版原创新歌数量逐年减少,相当一部分的口水歌充斥在网络音乐中。
《2010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指出,口水歌在歌曲制作、内容上都存在很大问题,甚至一些歌曲宣传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歪曲,严重影响了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专家们指出,源源不断的优秀音乐作品是网络音乐发展的动力,优秀原创网络音乐源自不断涌现的优秀的创作人才,建立健全网络音乐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良好的生存环境,优秀的原创网络音乐作品才会层出不穷,才能促进整个网络音乐产业的真正繁荣。
为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网络音乐健康有序发展,文化部在2010年加强了对网络音乐内容的管理,严厉查处含有不良内容的网络音乐。
去年文化部共下发了三批查处目录,对从事违法网络音乐经营活动和提供非法网络音乐产品的经营单位依法开展了监管和查处,关闭了300多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的音乐网站,曝光了一些违法企业和产品。
据悉,文化部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网络音乐市场准入机制和内容审查机制、改进政府服务、加大对违法经营活动查处力度、扶植原创网络音乐作品、创新商业模式、培育市场、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等,以此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整治网络音乐网站,维护网络音乐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网络音乐市场健康,最大限度压缩违法违规网络音乐网站的生存空间,为依法经营的网络音乐单位和国产原创网络音乐产品提供健康、有序、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