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惠农要合农民口味
侯 露(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
基层蕴含着最强烈的文化需求,也活跃着最强劲的文化力量。党和国家的“文化惠农”政策是件好事,怎样把好事办好,让政策“坐实”?我想,应从三方面入手:
首先,找准落脚点,提升“幸福指数”。“十二五”规划纲要把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在了第一位,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今天,工业化城镇化的社会发展模式正在改变着城乡面貌,也客观上拉大了城乡文化服务水平的差距。如何弥合差距,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让农民父老沐浴到同样灿烂的文化阳光?这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把握住农民的喜好,提供“合口味”的文化服务。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把解决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放在首位,但是如何让这些设施发挥作用?应该把握住服务对象——农民的喜好和实际情况。例如,许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下的是妇女、孩子和老人。妇女要在家里地里两头忙,老人不识字,孩子功课重,怎么让他们走进“农家书屋”?就应该探索更加适合的形式。再比如,地方戏曲是农村生活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的文化大餐,农民戏班的作用不容忽视。以安徽为例,全省活跃着上千个农民剧团,到了春节,各个村都抢戏班。可见,要根据农民的喜好,提供合口味的文化作品,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精神饥渴。
最后,培养扎根基层的“服务员”,扶持土生土长的“火炬手”。
要想让农民得到文化的滋润,就得有一支生活在农村、与农民同欢乐的农村文化站队伍,从体制机制上保障这些基层干部俯下身子为农民服务,做好“服务员”,带领农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同时,现在农民自办文化的热情很高,群众里活跃着很多演火了的“民星大腕”,比如安徽就流传一句话:请不来宋祖英,还请不来范德虎吗?应该扶持并鼓励范德虎这样的农村文化带头人、“火炬手”,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更多支持。(本报记者王斯敏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