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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9日 星期三

    推动文化产业
    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9日 15版)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路建平

        中国文化软实力研究,要为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服务。如何,是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应具备五个条件: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产业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企业和优势业态集中,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组织网络;文化产业能不断扩大就业、带动创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回报高,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能不断激发购买潜力,拉动居民消费。我国文化产业完全能够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北京、湖南等6个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当地GDP比重均已超过5%,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日益突出。我们党已经形成了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理念,出台了扶持文化产业振兴的一系列政策。湖南省高度重视,已明确把文化创意产业列入湖南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特别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既有国内文化消费需求又有国际文化市场空间。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选择科学路径。一是面向市场、遵循规律,走现代产业之路。进一步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推动已经转企改制的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建设合格的文化企业家队伍,培养一大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二是瞄准前沿、提质升级,走科技创新之路。着眼科技成果转化中已经和正在形成的新兴文化业态,赢得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动权。着力提高文化企业装备制造水平和文化产品科技含量。重视内容创新、产品创新。三是拓宽渠道、转变方式,走资本运作之路。重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开辟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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