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要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要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要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