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要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规划纲要草案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要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