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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6日 星期日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作者: 《光明日报》( 2011年03月06日 08版)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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