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
吴组缃教授称自己与老舍先生相比是“不要脸的”。南国早报以《我们错了》一书检讨自己的新闻失实。
笔记观点:
面子得失,往往与对错和功过无关,而是衡量做人底线的标准。
在北大中文系百年庆典上,作家刘震云提到了吴组缃教授。吴先生在课堂上拿自己和老舍对比,他说:老舍先生是“受宠”的,我是不受宠的;比这个更重要的是人格——老舍先生是“要脸的”,我是“不要脸的”。当一个要脸的人受到了侮辱,他跳了太平湖;老舍先生跳太平湖的时候,我正在北大打扫厕所。我是北大扫厕所扫得最干净的人。
敢于在学生面前骂自己“不要脸”,吴先生恐怕是自古以来第一人。
其实吴先生也是很有面子很是人物的。美国汉学家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用了一章介绍吴先生。抗战时期在重庆,他与周恩来交情甚笃,往来甚密,见面相互问候,都是“恩来兄”、“组缃兄”。上世纪50年代末的一天,吴先生出门办事,徒步走在东华门外的马路上,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在前面停了下来,一个干部模样的人招手让他上车,吴先生犹犹豫豫地上了车,却发现里面坐着周总理。那天周总理一直把“组缃兄”送到家门口。
吴先生所谓的“不要脸”,应该是这样一种意思:学问不能做了,颜面尽失了,竟然还能忍受,还能苟且。
吴先生对自己真是过于苛责了。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很多有良心的知识分子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都在低着头卑微地熬着岁月,他们的尊严是被剥夺的,而不是自己主动丢弃的。相反,他能坦诚自己于无奈中的尊严失落,恰恰体现出他的要面子。
还需指出的是,面子问题往往与对错和功过无关。人生百年,孰能无过?问题在于你如何看待面子以及对待过错的态度。
最近新闻界同仁都在热议一本书——《我们错了》;这是由广西日报下属之南国早报编辑出版的,书中汇集了近十年来该报比较有代表性的57个报道差错案例,每个案例包括稿件差错部分的原文、造成差错的原因、差错引起的后果以及报社的处理决定。广西日报总编辑李启瑞在接受采访时说:“几年前,南国早报官司不断,究其原因,是在报道上出现了这样那样的虚假、失实和差错,有的是职业道德问题,有的是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敏感问题。我们把它们集中起来,分门别类,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目的是避免重蹈覆辙。”
南国早报这种敢于家丑外扬,敢于揭自己疮疤的行为,是属于“要脸的”,有面子的,值得尊敬。
相比之下,那些犯了错甚而犯了罪以后百般开脱拼死抵赖的,则是属于“不要脸”的。请听如下的话:“我搞腐败也很辛苦啊!”“我受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也该享福了。”……能说出这么“不要脸”的话的人,会干出多么“不要脸”的事,可想而知!
面子得失,只是个人的一种感受,同样一件事,有的人不屑为之,觉得那很失面子,有的人钻窟打洞地找着去做。“要脸”与“不要脸”,也只属于公众臧否,属于道德评价范畴,它虽起不到约束或惩戒的作用,却是衡量做人底线的标准。
对于那些不懂什么叫尊严的人,道德评价和教化几乎毫无意义,只能靠法律去评断、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