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关注民生,主张“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二程文集》卷五),其思想中始终有一种鲜明的“富民”倾向。概要说来,其主旨有这样几项。
其一富民是为“政之急”。在国家和社会诸多事务中,儒家认为民生是最紧迫的事情。鲁哀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说:“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且寿也。”(《孔子家语·贤君》)正因为富民是最为急切的,所以儒家常常将民生置于优先的位置来认知和讨论。如子贡问政于孔子,“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文中的“足食”是就人民的生活而言的,意为国家治理的关键是要安排好人民的生计,要让人民吃饱穿暖。孔子将“足食”置于“足兵”之前,可见民生在孔子那里不仅是重要的,更是紧迫的。史称孔子“所重:民、食、丧、祭”(《论语·尧曰》),也清楚地印证了这一点。从孔子的论述来看,他所谓的“足食”和“食”,似乎不仅仅限于温饱,而是过上比温饱更好的富裕生活,因为孔子肯定这也是人人可求的、合乎人性的生活,“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有一次孔子到卫国,弟子冉有驾车。沿途见到人烟稠密,孔子颇为高兴,感慨地说:“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文中的“富之”一词,鲜明而直白地显示了孔子的富民立场;而“富之——教之”的先后秩序则表明,儒家固然极重礼义教化,但仍然主张富民是首要的,也是最为急切的。事实上儒家民生优先、富民优先的价值取向,也为历史上一些明智的君主所认同和接受,如汉孝平帝就如是说过:“盖闻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汉书》卷十二)这类富民为急的体认对于民生的改善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
其二富民是治国安邦的前提。在儒家思想里,富民之所以为“政之急”,因为它有着治国安邦的重要政治意义。首先,富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儒家认为现实的经济利益决定人们的意识,即所谓“恒产决定恒心”,“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孟子·梁惠王上》)这里的“恒心”,既指人的道德意识,也包含人们的社会认同和依礼循则的秩序观念。儒家认为此“恒心”与社会的治、乱密切相关,缺乏“恒心”,社会就会陷入无序和混乱,“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梁惠王上》)社会一旦出现“无不为已”的局面,当然也就不能实现有效的治理,“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治其民哉!”(《汉书·晁错传》)相反,儒家认为若“制民恒产”,使每户有百亩之田,五亩之宅,家家栽种桑树,又养鸡、豚、狗、豕之畜,人人安居乐业,自会政通人和:“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正是循此“恒产——恒心”的理路,所以儒家认为富民有着急切的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孟子·尽心上》)所谓“反其本”,实即“制民之产”,亦即富民,此为安民致治的要津。其次,民富才能国安。儒家认为民心的向背是统治合法、合理性的最终依据,即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而要获得人民的支持,统治者则必须“与民同乐”而不能“独乐”,“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孟子·梁惠王上》)孟子所谓的“同乐”,其要义在于“与百姓同之”,“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孟子·梁惠王下》)而究其实即强调统治者应关注并解决好民生问题,“孟子曰: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孟子.尽心上》)儒家认为,惟有富民,才能赢得民心,也才能“王天下”,“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虽欲无王,不可得已。”(《孟子·离娄上》)此意亦诚如荀子所揭:“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则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荀子·富国》)正是有鉴于富民对于治国的如此极端重要性,故儒家宣扬“”(《潜夫论·务本》)。
其三富民是政府的天职。按儒家的理解,天生民而树之君,“治人者”对人民负有无可推卸的政治义务和责任,用儒家的说法即是“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孟子·梁惠王上》)所谓“尧舜之泽”,其间最为基本的则是人民的生计问题,故儒家一再提醒“治人者”,要如“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孟子·离娄下》)儒家还以“为民父母”为喻,强调富民也是统治者不可逃避的道义责任,“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滕文公上》)因此,对那些不顾人民饥寒交迫、只顾一己享乐的统治者,儒家痛斥之“率兽食人”,根本不配“为民父母”:“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孟子·梁惠王上》)显然,在儒家看来“为民父母”是绝不应“使斯民饥而死”的,相反,政府有义务和责任让人民过上“有粟如水火”的丰衣足食的生活,换言之,“治人者”天然负有富民之责。
其四富民是善治的标志。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判定一个社会治理的好坏,一个政权的善与恶,其间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人民生活的品质与状态如何;换句话说,一个人民安居乐业、人民富裕的社会,就是一个好社会,甚至是一个理想的社会。如孟子就认为,“王道”社会就是能让人民生活无忧的乐土,“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能让人民过上丰衣足食的富裕生活,也就达到了理想的“圣人之治”:“圣人治天下,使有菽粟如水火。”(《孟子·尽心上》)。事实上,在儒家所憧憬的理想社会“大同”世界里,民生无忧,人民生活幸福,也是其间突出的内容:“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文中所谓“皆有所养”,就揭示这是一个民生无忧,“养生丧死无憾”的人间乐土。正因为如此,所以儒家深信:一个理想的社会,一个治理良善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民富的社会,即“王者富民”(《荀子·富国》)。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