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学者、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所获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因造假而被撤销,有人额手称庆。
但是,额手称庆,仅仅是庆幸。因为还远不到欢庆的时候。
这是我国第一例因学术造假而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项,因而这次“科学的胜利”的确具有某种里程碑的意义。但是,尽管如此,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这一次的胜利,不仅是几位老教授们执蓍打假的个人胜利,而是我们打击学术不端制度的胜利。
这一事件,从老教授们的检举“事发”,到被骗取的国家大奖被撤销,历时逾三年。我们应该庆幸,在这三年中,这些老人们在屡受挫折时没有放弃,在被反诬一口时没有退缩。但是,我们甚至不愿作出这样的假设——假如没有这样的坚守,胜利的天平会偏向哪一方?
我们应该庆幸,有关部门在意识到李连生用造假骗取了国家大奖后亡羊补牢的果断。但是,在撤销决定和相关报道中,我们没有看到那些“严重抄袭”和“数据不实”等问题是如何、是由谁判定的。套用法律的术语,老教授们是“原告”、李连生们是“被告”,那么,在科技部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织的“法庭”上,谁是“法官”?在这个“案件”中,学界呼吁多年的权威仲裁者——“学术共同体”依然缺位。或许,这个“案件”简单到不需“学术共同体”出场便能是非立判,然而,如果以“学术共同体”为基础、公开透明的评判机制不能确立,仍然会有很多欺世盗名者肆无忌惮,仍然会有很多学术不端行为被推诿粉饰为“说不清的糊涂账”,即便是真相最终获胜,这样的胜利也是无法复制的。
我们应该庆幸,李连生最终没能骗走我们的国家荣誉。但是,除了荣誉、职位这些本就不该属于他们的东西之外,造假者似乎也并没有付出额外的代价。我们可以追回荣誉证书、高额奖金,但是,全社会为此付出的诚信损失,是否真的就此可以追回呢?要知道,韩国科学界的国宝级人物黄禹锡造假事发,即便被“轻判”,仍然要接受刑事处罚。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操守,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成本——这样的成本付出,是为了换回一个干净的世界。我们必须让造假者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我们应该庆幸,李连生造假败露,再度引起了全社会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话题的关注。但是,正如虽然吃不死人但也不能治病的药仍然是假药一样,除了学术造假之外,学术垃圾的无限量制造,是否也是另一种学术不端行为呢?对此,我们是“零容忍”还是选择视而不见呢?
还远不是欢庆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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