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1月18日电 记者 杨永林、张哲浩从日前上午召开的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从2011年起,陕西省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要确保销售收入的3%以上用于研发。同时将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办法,积极推行技术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实行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制度。
从今年起,陕西省省级科技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推动重大项目产业化,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要确保销售收入的3%以上用于研发。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支持科研院以技术入股形式与企业合作,鼓励各工研院将研发团队、资产和成果整体孵化为科技企业。建立科研攻关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投资招标机制,与中科院共建产业转化园区,促进应用研究和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建设省科技资源中心,大力发展技术创新联盟和科技中介服务,促进省内装备、技术等科技要素开放流动共享。
同时,陕西省按照“百人计划”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抓好陕西“科技新星”青年人才的培养。建立省政府科技专家组,设立首席科学家,规范政府部门专业技术类领导职位设置,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办法,积极推行技术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科技成果期权制,鼓励和选派科技人员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实行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