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庄建)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坚持把推动侵犯知识产权重点案件的查处作为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力抓手,促进重点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司法打击力度,狠抓重点案件行政处罚的及时到位,落实管理责任,使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为加快案件查处进度以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分别于2010年11月25日和2010年12月17日两次下发督办通知,对28起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于2010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2011年1月4日至7日两次专门派出督查组赴有关地区开展案件督办工作。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先后召开4次案件协调督办会,就案件查办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如何加快对有关案件的行政处罚问题进行研讨和部署。截至目前,联合挂牌督办的28起重点案件已全部进入司法程序,其中,江苏南京“5·26”销售盗版和淫秽光盘案、四川成都“8·19”批销淫秽盗版光盘案、河南新乡“9·14”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河南新乡“9·03”非法印刷盗版图书案、广东深圳“1·26”批销盗版淫秽光盘案等5起案件已依法宣判,安徽滁州“骑士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等10起案件正由检察院、法院审查起诉或待宣判,其余13起案件公安机关正抓紧侦办。已对4起案件的涉案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1家音像出版社被吊销《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1家音像出版社被停业整顿,1家光盘复制厂被处以警告和罚款,1家书店被吊销营业执照,1家网站被关闭。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65.4万人,检查印刷复制企业9.2万家,查处印刷复制企业474家,查处图书、软件、音像批销场所25.8万家,取缔无证经营摊点6063个,查缴盗版制品633.8万张(册),对227起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40余万元。在已作出行政处罚的227案件中,印刷复制案件29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68起,出版物市场案件130起。
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未决案件的协调督办力度,通过深入查办案件,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