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内瓦1月5日电(记者宋斌)新年伊始,瑞士联邦刑事诉讼法的一项修改案开始生效。新法令规定警方“在某些事实提供了怀疑的根据,尤其是在已经发生严重罪行时”才可以展开秘密调查,而旧法令允许警方“在很有可能发生罪行时”即可开展调查工作。新法令自1月1日起生效,并取代各州内容不一的旧规定。法律界人士认为,新法规是禁止了警方的预防性秘密调查权,旨在强调以“事实说话”和保护公民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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