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由于新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人民法院收案数量总体上逐年上升,全国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年均结案达到94.19件,办案压力大,工作强度高,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指出。
王胜俊是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时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绍,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493.95万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85.77%,结案标的额达20528.51亿元。各级法院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能动司法、为民司法、平等保护、注重效果等司法理念,在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王胜俊同时指出,民事审判体制机制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诉讼程序及证据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管辖权上提一级,客观上带来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办案数量大幅上升、办案压力急剧增大、息诉罢访任务空前繁重的新问题。“如何更好地划定四级法院的职能分工,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有效加强民事审判管理,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王胜俊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四级法院的职能定位,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要尊重民事审判规律,创新和加强民事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要认真贯彻执行新近通过的人民调解法,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要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建立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实现审判环节协调有序、审判质量控制有效、审判行为监督有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