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赤峰10月16日电(记者高平)日前,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作为林权改革典型向全国推广。2004年实行林权改革以来,敖汉旗社会各界累计投资1.1亿元,造林137.6万亩。全旗有林面积由1978年的124万亩增加到561万亩,森林覆盖率由9.3%提高到42.7%,年均风沙日数减少30天,成为阻止科尔沁沙地风沙南侵京津地区的生态屏障。
保护和建设生态,一直是敖汉旗解决生存问题的基础工程。由于全旗大部分地区营造林困难,投入多,产出少,周期长,见效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2004年,全旗掀起了一场“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绿色革命”, 在改革中,因地制宜地采取“一分、二包、三租、四卖”四种方式:“分”即平均分配,均地或均利解决了村民权益平等问题;“包”即竞价承包,解决了小面积林地不便均分的问题;“租”即租赁经营,解决了果园、母树林、灌木采种基地和苗圃地的有效利用和科学经营问题;“卖”即公开拍卖,解决了本村村民不愿承包经营或无经济能力承包的问题。截至2010年7月末,确权到户率83.6%,家庭承包率73.5%,发证率77.9%。
林改为敖汉沙区林业带来新的变化。全旗村村组组都自发成立了护林防火队,林业案件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病虫害防治专业组织也应运而生。目前,全旗活立木蓄积量616万立方米,产权到户使农牧民增加了一笔财产性收入,人均占有活立木13立方米,相当于每人在“绿色银行”储蓄7800元。2009年,全旗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160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