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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康复治疗不可被忽视

    作者:北京莲花池康复医院院长 汪克应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1日 11版)

        许多家庭都会突然遇到这样的情况:亲人在遭遇中风、车祸、工伤等突发性危机时,被及时送入医院急救,一段时间后,患者病情稳定下来,虽然已没有生命危险,但却不能正常说话、行走,日常生活也无法自理,甚至患者出现心理障碍等,这些人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在临床上,有很多病人及其家属重治疗而不注重康复,他们可以在挽救亲人的生命上花费巨资,但是对病后的康复却持保守态度,许多人把康复与休养、理疗等同视之,认为康复可有可无,在家休养即是康复,到正规康复机构是浪费。相当多的人重药不重康复,把病人的重归社会寄希望于各种药物,盼望通过药物能使瘫痪的病人重新站起来,期望省略艰辛的康复过程。还有人认为,在遭遇疾病或伤害袭击时,最要紧的是保命,康复运动则是出院之后的事。有一部分人甚至认为一旦患上卒中、老年性痴呆之后,生命就被判定了“死刑”,不会有任何方法可以扭转这种状况。

        其实,在很多时候,如果患者能采取积极的、科学的康复治疗,恢复效果会大不相同。如果措施得当,有些患者可能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即使是损伤严重的患者,经过科学系统的康复治疗后,功能恢复也会更好。

        当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家对于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应用各种康复手段及设备,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重返社会不再是梦想,康复医学不但要使伤者在身体上康复,而且要使他们在精神上康复,这种科学治疗的对象是整个人而不仅是疾病。

        在发达国家的急性期综合医院中,目前的平均住院日为5-7天,一旦病情稳定,即转到康复医学科进行康复治疗。然而,在我国康复医学远远没能发挥出实际的作用,尽管我国康复医学发展在“跑步前进”,但比起发达国家还是落后了许多。对康复存在的种种偏见,认识严重滞后,使很多康复学科医务人员深感工作开展之艰难。他们时常感觉到身为康复工作者的“尴尬”,也使很多患者不能满意地回归社会,或出现了本可避免的残疾。时至今日,康复医学的观念应该更加深入人心,只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才能使更多患者早日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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