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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召开

    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 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

    作者: 《光明日报》( 2010年10月11日 02版)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1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不仅推进了植树造林,而且促进了林下产业发展,使山地改变了面貌,农民增加了收入,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政策,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办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在会上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大包干”之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当前林改正处在全面深化、整体推进的关键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明晰产权,强化政策扶持,健全服务体系,确保如期完成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国家得绿、农民得利”。县一级作为林改最关键的环节,书记、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目前,全国集体林地已完成确权的面积21.76亿亩,占总面积的79.5%;重新核发全国统一林权证的集体林地17.23亿亩,占总面积的63%;67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直接惠及近3亿农民。

        回良玉指出,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山区林区调研林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导林改实践。实践证明,林改推进了农村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了节能减排,提升了生态承载力,激发了山区林区后发优势,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将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出重要贡献,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开辟有效途径,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回良玉指出,各地林改进展还不平衡,个别地方认识还不到位,明晰产权、承包到户还需攻坚克难,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更需要下大气力,必须充分认识林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精心谋划,趁势而上,努力把林改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一要切实明晰产权,坚持承包到户,确保农民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三要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四要发展林业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农民兴林致富能力。五要加强林权管理,规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同志,107个林改典型县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乡镇党委和村支部书记参加会议。福建省永安市、江西省武宁县、辽宁省本溪县、湖南省浏阳市等16个林改典型县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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