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大家国学》,王国维著,于闽梅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4月版,28.00元
近代学人中那些巨匠、大师,在历史的长河中渐行渐远,而他们的华章、名篇,依然熠熠生辉。如何准确解读,当然尤应受到我们的关注。借用胡适的话,这也检验着当代学子的“解读力”。
且举王国维的一序一文。
《三十自序》,唯一的自传
近见新编《大家国学》(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李学勤总序,分卷辑录近现代学者的相关论著。其《王国维》(于闽梅编)“学术自述”,列有如下编目:
《静庵文集》自序
《静庵文集续编》自序
《静庵文集续编》自序二
……
骤见以上三序,不免疑信参半。因为,我曾编写《王国维著译书目》(《王国维年谱》附录,齐鲁书社1991年版)。扼要地讲,就是《静庵文集》,1905年上海《教育世界》社刊行,商务印书馆代售,这是王国维自编的第一部文集,卷首有他本人写的序言,此即《〈静庵文集〉自序》。确信无疑。
但是,《静庵文集续编》是王国维去世以后补编的,且在目录后赫然印有“门人赵万里辑”。在时间上,王氏自编《文集》限于1905年秋八月,主要收录1904-1905年发表于《教育世界》杂志的《哲学上及文学上之撰述》,其代表作如《红楼梦评论》。而赵辑《续编》,则主要是《文集》问世后,相继刊于《教育世界》及其他方面的佚文。需要说明的是,王国维去世之初,由罗振玉编印之《海宁王忠悫公遗书》(1928年版),并未收录《静庵文集》;嗣后,重新编印《王静安先生遗书》(商务印书馆1940年长沙石印本),这才由赵万里(王国维就任清华研究院导师时的助教)补编,并作为《静庵文集》所附之《续集(编)》,一并编入了《遗书》。既然如此,何来《静庵文集续编》的《自序》及《自序二》呢?
我带着这样的疑窦先翻检《〈续编〉自序》。正好,正文后附有编者注:
即《三十自序》,作于1907年3月,载《教育世界》第六期(按,应为“丁未第六期”),总第148号,选自《王国维遗书》第五册(按,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据1940年商务版《遗书》影印,下同)。
再检《〈续编〉自序二》,亦有编者注:
即《三十自序二》,作于1907年3月,载《教育世界》第十期(按,应为“丁未第十期”),总第152号,选自《王国维遗书》第五册。
这里的关键词是“即”。也就是,编者将王国维的《三十自序》(及《自序二》),当成了《静庵文集续编》的《自序》(及《自序二》)。这样的篇名“移栽”,显然出于对王氏原《序》的误解,完全错了!
实则,《三十自序》原题《自序》,分上下篇,上篇(或“前篇”)“述数年间为学之事”,下篇(即《自序二》)叙“为学之结果”;因为写于王国维“三十而立”之年(1907年),故赵万里在其投湖自溺当年(1927年)撰《王静安先生年谱》,还称之为《三十自序》(辑入《续编》仍用原题《自序》及《自序二》,无“三十”字样)。这是王国维“五十之年”的一生中所写的唯一的自传,对于我们了解王氏生平、思想、学业,尤其是他由醉心“西洋学术”而转攻“经史小学”的“学术转向”,至关紧要。论述近代哲学和思想史,如蔡元培《五十年来中国之哲学》(1923年),侯外庐《近代中国思想说史》(1947年),都曾分别引述了王氏的《自序》及《自序二》,足见其经典性的历史文献价值。
为此,还有必要补述一下“自序”的释义。按照《词源》的解说,(一)叙述自己生平的文章,如司马迁《太史公自序》;(二)作者对自己著作的说明,如扬雄《法言序》。以之与王国维“对号入座”,其《三十自序》(及《自序二》),当属于前者,而《〈静庵文集〉自序》则属后者。二者皆可入“学术自述”,但决不可等同起来。这是因为,作为“叙述自己生平”的自序,并称“自述”,稍前于王国维,梁启超感叹“如何一少年,忽忽已三十”,而作《三十自述》(1902年);稍后,胡适在他自称的“传记热”中撰《四十自述》(1930年),皆为重要的传记著作。然则,将王氏《三十自序》(及《自序二》)说成“即”《静庵文集续篇》的《自序》(及《自序二》),也就等于说作者“超前”为其身后事,且由他人补辑的遗著预撰“自序”。这岂非成了21世纪“国学热”中新创的“学术笑话”?!
我这样说,并非有意要给编著者“挑刺”,而是深感我们今天讲“国学”、编“国书”,不可缺乏相应的“国学”常识,包括对国学重要部类史学中的传记之了解。并且想起了梁启超当年在清华研究院讲“历史研究法”,谈及“本人做自传”,曾用“两多二少”概括之,就是:欧洲、美洲很多,中国比较少;中国也不过近代才不多,古代却不少,“不少”也就是多。他还如数家珍,一口气列举了《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的自传;《汉书·叙传》,是班固的自传;《论衡·自传》、《史通·自叙》,是王充、刘知几的自传等等。(《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分论一《人的专史》第五章《年谱及其作法》)我们如果对“史学开山”司马迁以来为数甚众的“本人做自传”有基本了解,又怎会对“新史学开山”王国维的《三十自序》误读,以致闹出笑话呢!
《尚书》与《诗经》,究竟读懂了多少
再举他的一文,也被选入了《大家国学》,题为《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
举其文,解其意。我因此想起了数年前一篇著名王彬彬的文章。题目记不真切了,但针砭学风浮躁,并以王国维范例,晓谕当世学子,切莫奢谈“国学”,应多读点经典,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文章不长,随笔式的,当然不像作者近顷以“重量级”南大教授揭批“世界级”北大教授汪晖抄袭那样震动学界,但该文发表后亦曾被报刊转载,足见出手不凡,能抓“热点”,有着非可等闲的“学术关注度”。
不过作为非“名”非“家”的寻常读者,我更关注的却是文章的“实学”。
何以故?在王教授的文章里,我们看到如是引述:
王国维说,他《尚书》读懂了十分之五,《诗经》读懂了十分之一二(大意)。
读书做学问,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来不得虚假,要不得调皮。《尚书》与《诗经》,究竟读懂了多少?这就是“实学”。
那么,王国维果真这么说的吗?鉴于文章并未注明其“说”的出处,故不惮迂腐之讥,我去查阅了王国维的原文,出诸这篇《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照抄如下:
《诗》《书》为人人诵习之书,然于六艺中最难读。以弟之愚闇,于《书》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诗》亦十之一二。……(《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之一,《观堂集林》卷二,《王国维遗书》第一册)
盖“不能解”者,不懂也。确实,王国维就任清华研究院导师,操着海宁方言讲授《尚书》,登堂第一句是,“《尚书》我只读懂了一半!”这恰恰“于《书》所不能解者,殆十之五”,亦即“懂”与“不懂”对半开;然则,何谓“于《诗》亦十之一二”?“亦”者,辞之省也。就是说,《诗经》“所不能解”,读不懂的,也有十分之一二。他的这种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笃实不欺的学者态度,至今被传为佳话,引为楷模。
这么看来,“抄袭”要不走样,亦非易事。起码的要求:(一)读原文;(二)悟原意。要不然,“懂”与“不懂”怎会翻了个儿,倒了过来?所幸,王氏自谓《尚书》“解”与“不解”各占一半,故进入王教授笔底,《尚书》“读懂了十分之五”还算“歪打正着”,说对了;惟及于《诗经》,可露了馅,“读懂了十分之一二”,则全然说反了!
当然,我辈“后生小子”,纵有误抄错读,并无损于原著,算不得什么大事。这里,有必要重提的是,王国维此文写于1921年,新文化大潮尚未过去。那时,他正在上海滩“地皮大王”、由“房产开发”而致暴富的哈同所办的“仓圣明智大学”任“极难其选”的“经学教授”,并讲授《经学概论》(此书现由新版《王国维全集》收录);而他的这篇论《诗》《书》的大文,岂是“文化保守主义”?恰恰相反,其革故鼎新的思想意蕴,开拓一代之学术的文化视野,胡适在1935年撰文抨击“今日学授读经”,曾对之作了深入的阐述。他说:
……经过了三百年清儒的整理,五经应该可以没有疑问了。谁料到了三百年的末了,王国维先生忽然公开揭穿了这张黑幕,老实的承认,《诗经》他读不懂的有十之一二,《尚书》他不懂的有十之五。王国维尚且如此说,我们不可以请今日妄谈读经的诸公细细想想吗?(《我们今日还不配读经》,《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第四卷)
胡适以其锐利的新文化眼光,热烈称颂王国维此论,乃是揭穿“旧经学黑幕”的“新经学宣言”。同时强调,我们今日对于古经的理解力的估计,也许比王国维的估计还要更小心一点,更谦卑一点。指出《尚书》在今日,我们恐怕还不敢说懂得了十分之五,《诗经》的不懂部分,一定不止十分之一二,恐怕要加到十分之三四吧。(同上)
那么,到了21世纪的今日呢?为着准确解读王国维,重温胡适的这番论学之言、甘苦之谈,难道不是仍有极大教益吗?其实,遑论对《尚书》,对《诗经》等“古经”,面对近现代灿若群星的巨匠、大师,我们的“理解力的估计”,恐怕都不宜过高,都有必要提醒自己,“更小心一点,更谦卑一点”。这应该成为“我们今日”的学者知人论事、读书治学之基准,祛浮戒躁,是正学风之基石。
谨以此与学界同仁勉励。